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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茉莉"裸死案被告获刑10年 原告欲上诉

2013年12月08日 14:02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网络美妆红人“茉莉”王妤涵在滨江东路一豪华公寓内裸死一案前日宣判,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虞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63.9万元。死者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称要上诉。

  案件回顾 2012年6月14日,网络红人“茉莉”王妤涵与嫌疑人虞某在朋友生日聚会上相识。次日,他们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后,虞某带王妤涵到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二人发生性关系。6月16日凌晨3时,王妤涵裸死在床上,事后虞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拘。警方第一次出具的死因鉴定结论书显示 “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属不认同,申请重新鉴定。8月14日,省内外9位法医专家来广州做第二次尸检,警方再次出具鉴定结论为 “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胃内容物吸入可促进其死亡的发生”。

  2013年3月4日,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70万元。2013年4月23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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