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律师陈枢被处通报批评 回应:接受批评
2014年01月29日 14:1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继李某某案中被告人王某辩护律师周翠丽、案外律师雷海军之后,李某某的一审辩护人陈枢律师今天上午也在微博上公布了律协对自己的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并表示“接受批评,诚恳道歉”。
在周翠丽律师公布律协对自己的处分,并公开申辩后,李某某案相关律师的处分结果一直受媒体和社会关注。陈枢律师在微博中披露,市律协于2014年1月13日做出“京律纪处(2014)第5号”文件,认定:“陈枢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应当认真研究案情,寻找证据,运用法律,向法庭发表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即使意见未被有关机关采纳,也应当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而不应当通过网络媒体,采取‘隔空喊话’、‘打口水战’的方式表达意见,更不应违反诉讼制度泄露当事人隐私、披露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信息。”据此,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陈枢律师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
陈枢律师表示,自己接受该处分决定,不选择申请复查。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