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歌手误撞餐厅玻璃门磕断牙 起诉向餐厅索赔1.6万

2014年02月26日 08:4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独唱演员王女士到餐厅就餐时撞上玻璃门,门牙被磕断,起诉向餐厅索赔1.6万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女士起诉称,2013年7月11日,她来到丰台区一家餐厅准备就餐。由于餐厅的落地玻璃未设置任何标识,她误以为是入口门,径直走过去,结果撞上了玻璃,导致一颗门牙磕断,另一颗撞裂。王女士说,她的职业是独唱演员,直到牙齿修复前都无法登台演出,造成了很大的误工损失,但餐饮公司却拒绝赔偿。她起诉要求餐饮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1.6万元。

  法庭上,餐饮公司方称王女士陈述的不是事实,要求王女士举证,并称餐厅已经尽到合理警示义务,在玻璃上贴了标识。

  王女士说,事发后因餐厅人员不理会她,她报过警,经过警察调解未果,她决定起诉。“当时被告方有两个人到派出所接受问话,如果此事与本案无关,被告不可能到派出所。”

  在调解阶段,王女士希望被告将后续治疗费一并给付,总计3万元。被告不同意,称“出于人道主义补偿200元的就餐券”。

  因双方差异过大,法庭不再调解,将择日宣判。(记者裴晓兰)

【编辑:蒲希茜】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