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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告“老罗英语”侵犯姓名权二审开庭

2014年02月28日 16:3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老罗英语”的广告在北展剧场展出时,使用了方舟子肖像和一句“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培训机构”。方舟子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将老罗公司、至圣嘉德培训学校、上海全土豆公司告上法庭。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后,方舟子提出上诉。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进行二审。

  上午的庭审,方舟子与老罗公司的董事长罗永浩都没有现身。

  在上诉书中,方舟子辩称:自己的微博原文是“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揭露的英语培训机构下流品质——罗流氓保障”,而视频广告中的文字被罗改为“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培训机构”。在广告中,自己照片被PS,配以图文等恶劣行为进行丑化恶搞。他们正是利用了自己在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度,以此达到宣传其英语培训产品和企业信誉的目的。

  众所周知,方罗之间的私人恩怨由来已久。两人也从不吝啬在网上发表言论攻击对方。

  方舟子表示,自己与罗的个人矛盾并不影响案件性质,该演讲是老罗公司和至圣嘉德学校的商业宣传行为,而非罗永浩的个人行为。

  上诉书还透露,“2012年老罗北展剧场演讲”是打着公益旗号的商业行为。这次演讲的门票收入高达50多万元。罗永浩称演讲门票收入全部捐给了西部阳光,但一直没有举证,无法证明其收入流向。

  方舟子还认为,被上诉人之一的全土豆公司为了获得点击量,任由公众观看、下载视频广告,使得侵权行为得以传播、放大,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现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称:“罗永浩的演讲视频大部分是涉及‘西门子打假’和手机的,并非针对英语。只在小部分英语学习部分使用了方舟子的姓名和肖像。如果目的是贬损方舟子,不存在拿他的肖像做广告,这有悖常理。”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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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的“战场”转向法庭?

  方舟子是靠“打假”出名的,在打击了一系列的伪气功、伪环保、伪科学后,方舟子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名人身上,韩寒、王菲、周立波、乐嘉、林志颖都难逃其“法眼”。方舟子与众人的“网络口水战”正验证了那句话:“与人斗,其乐无穷”。

  近几年,方舟子让自己惹上了不少官司。有网友调侃:以前方舟子是爱与人在网上“打仗”,现在“战场”转移到法庭了。

  2010年,方舟子遇袭案终审判定肖传国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处拘役5个半月。2012年初,方舟子质疑韩寒之父代笔为子写作,与其展开隔空“骂战”。韩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但4天后又撤诉,此事不了了之。

  去年,方舟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分别起诉360董事长周鸿祎和《法治周末》,结果一胜一败。

  今年1月21日,方舟子又因转基因食品论战事件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权,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立案。对此,事件另一位主角崔永元表示:“与方舟子的这场官司我打定了!如官司开庭,我将亲自出庭。”(记者 严琪)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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