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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视率国标"7月1日起实施 评论:众望所归的好事

2014年03月14日 15:5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新民图表  制图 叶聆

  从2009年中广协颁布实施《中国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石沉大海;到2011年初,成立专门的收视率调查标准起草委员会;再到国家标准委11日批准颁布国内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下称《准则》)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可以说是一件众望所归的好事。

  作为一个衡量电视节目受欢迎程度和市场占有程度的指标,我国引入“收视率”来评价电视节目,可以说是电视走向观众、走进观众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收视率”是把双刃剑,运用适度,它会使媒体更好地考虑观众需求;运用过度,它就会使制作方走上一味迎合低级趣味的低俗化之路。遗憾的是,在广告客户的压力下,不少国内电视台“被迫”买假、造假,“收视污染”几乎已成电视行业一大顽疾。

  ■ 2012年8月1日晚,《大祠堂》出品人之一、中视丰德影视版权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锋的一则爆料:有机构称只要每年投入5000万元,就可以把电视剧收视率推进全国十强,再次将收视率这个让业界头疼又无奈的行业标准推上风口浪尖。

  ■ 今年年初,收视率整体“高得离谱”,再次受广泛关注。以2月11日33城市收视数据为例,当天全国整体收视率超过40%。从理论上说,这个收视数据表示“马路上已经没有人了”。参加2月20日在上海举行的2014中国电视剧制播年会的业内大佬们就炮轰,称“现在这收视率,是越来越看不懂了”,甚至有人当场直接戳穿了这个公开的秘密,抛出“收视数据被污染”的判断。

  另外,7月1日起实施的《准则》规定,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数据使用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干预样本户收视行为,以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性。同时要求建立举报制度,并注明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 (记者 孙佳音)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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