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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婷方面回应《第二次别离》侵权:版权费早付了

2014年08月16日 15:1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本报报道话剧《第二次别离》导演张南和戏剧顾问赵晗共同声明,指梅婷陈明昊组成的“蛇槃兔剧场”演出《第二次别离》属侵权行为的消息后。昨天下午,“蛇槃兔剧场”在微博上公开回应,对“侵权”的说法进行了质疑,并出具了三张图片作为证据;同时表示“戏比天大”,“感谢观众的支持”,将全力完成在上海的演出。

  “蛇槃兔剧场”是梅婷和陈明昊这两位中戏老同学组成的剧团,《第二次别离》是该剧团运作演出的第一出剧目,二人都在剧中担任主演;而该剧导演张南和戏剧顾问赵晗既是《第二次别离》的中文版翻译,同时也是合作方之一。然而北京首轮演出之后,合作双方产生了矛盾分歧,张南和赵晗发表声明,表示他们作为该剧“唯一授权方”,不授权、不同意该剧继续在上海演出。

  昨日,梅婷陈明昊方出具证据表示他们已经付了版权费用:“我们不明白,自己真金白银付了版权费,怎么别人成了‘唯一授权方’?一直被告知授权合同‘在路上’,怎么这会子突然又冒出一份合同,合同上写的还是别人的名字?”

  对于张南和赵晗在声明中所说的“蛇槃兔剧场在未经原著作者授权、未经中文版译者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在上海的演出,是临时拼凑的,是彻头彻尾的欺骗的说法。”蛇槃兔剧场方面反驳道:“上海的演出是一早在演出计划里就定下的,是所有合作方都在公开发布会上认可的。”

  他们在回应中附上了三张图片,分别是4月15日赵晗微信通知《第二次别离》制作人向版权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微信截图,以及4月28日“蛇槃兔剧场”工作人员向境外版权方(美国)及版权代理方(日本)汇款支付版权费用的两张银行凭证。并表示:“附上三张图片,那是清清楚楚的证明。欺骗也好,纷争也好,一切交予律师处理。”

  记者为此联系到张南,张南表示:“我们做戏剧一直以文学为根本,以舞台呈现的艺术品质为追求目标,以对艺术家的尊重为原则,我们对我们说过的话负责,其他的交给律师处理。”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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