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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离婚律师》挑刺:中国根本没“离婚律师”

2014年08月18日 13:42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最近热播的电视连续剧《离婚律师》着实吸引了不少眼球:除了吴秀波、姚晨这对欢喜冤家的精湛表演外,剧中呈现的执业律师日常生活和婚姻法律知识,也引起了观众的极大兴趣。开播近半个月来,剧中的几大案例都引起狂热讨论,同时,很多案例的情节和取证手法也引发了网友及部分律师对该剧专业性的质疑。那么,现实生活中的“离婚律师”到底是啥样的?电视剧里的那些手法运用到现实中,可行吗?近日,记者采访了大连本地几位执业律师,请他们从专业的角度谈谈“离婚律师”。

  现实映照

  “离婚律师”到底啥样?

  我国根本没“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中,最吸引人的当属“离婚律师”这个称呼。很多人看完都觉得很新鲜,那么现实中的“离婚律师”又是怎样的呢?

  “你可千万别把我写成‘离婚律师’。我只能说,自己经手过的离婚案件比较多,这方面经验比较多,但并不是单纯的只做离婚案。”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剑锋解释说,事实上,我国目前的律师业中,并没有所谓的“离婚律师”、“房地产律师”、“移民律师”这样的行业划分,只是有些律师术业有专攻,在某个领域有特长。 “据我所知,北京、上海等地,确实有几个律师特别擅长、并主要承接离婚方面的案子,但单纯只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只是极少数。 ”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永华也指出,“离婚律师”其实只是个噱头,“很多人不了解律师这个行业,觉得非常具有神秘色彩。《离婚律师》本身还是比较戏剧化的,很多东西都和现实不一样。电视剧架构的很多情节目的在于制造情节冲突,吸引观众的眼球。 ”

  “声誉对律师来说非常重要。”隋永华认为,这部剧的编剧对于律师这个行业了解并不深。“在这部剧中,律师私自接触对方当事人,甚至双方的律师喝着红酒,穿着睡衣,互相把当事人的底牌都漏了,这在真正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隋永华指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是要主动避嫌的,即使双方庭下和解,律师和对方当事人接触,也需事先经过委托人同意,而且通常也只通过电话沟通。

  案例分析

  1

  “出轨”就得“净身出户”?

  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也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

  《离婚律师》一开篇,有着“池一亿”称号的大牌律师池海东为了照顾前妻,诈称自己“出轨”,而最终被判“净身出户”,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财产,包括一套别墅、一套公寓和200多万资产。那么,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出轨”了是不是都得“净身出户”呢?“除了在个别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追求离婚放弃财产会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法庭在判决中都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行财产分配,一般不会有净身出户的情况发生。 ”辽宁瑞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希胜表示,离婚官司打成“净身出户”的情况并不常见。“婚姻法规定的是: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但这并不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多数人想当然的认为对方出轨了,自己就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实际上我国婚姻法只是列举了以下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 ”广东普罗米修(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晶晶解释说。“电视剧中,律师称如果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离婚分财产就要少分,这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情节严重的,另一方才可能请求对方少分财产。 ”李剑锋指出,过错一般指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在离婚案件中,对于过错的赔偿,目前没有具体的数目,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过错程度综合考量,有钱的可能会判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可能几千或几万元。 ”李剑锋补充说,除非双方签署了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过错方就要在财产方面承担哪些不利后果,且该协议最好采取公证形式办理。

  2

  美女律师“色诱取证”靠谱吗?

  现实中很少会有律师出面套对方当事人的话

  《离婚律师》第三集中,姚晨扮演的美女律师罗鹂去对方当事人池海东家里,给池海东做了一顿大餐,两人席间相谈甚欢。随后,罗鹂色诱池海东并录下池海东“承认”出轨的录音。第二天庭审时,她将这份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证明池有婚外情。从而法庭形势反转。那么现实中,这种“偷偷”得来的证据,是否会被法庭所采纳呢?

  对此,王希胜解释说,录音、录像等资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使用,但同时还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另外,对于这种录音、录像证据,有个前提,必须是合法取得。如今,很多人喜欢雇佣私家侦探去调查取证。在我国,目前不承认私家侦探有调查权。主体不合法,导致私家侦探取得的证据,通常不会作为证据采纳。当然,在法庭上自认有过错,不需要认定。 ”

  在电视剧里,罗鹂作为律师的身份去取证,是合法的。而其提交的录音是完整的,没有经过任何编辑或修改,并且还有其他证据佐证。另外,当法庭问池海东是否确认所有录音证据的真实性时,池海东也承认了真实性。因此,该证据具备了录音证据效力所需的三个条件,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过,李剑锋指出,现实中很少会有律师出面套对方当事人话的情况,“‘色诱’就更不可想象了。 ”但他补充说,电视里,微信录音也是作为证据的一种,“但实践中,书面证据的效力是最高的。 ”

  3

  签了“离婚协议”就算“离”了?

  只有到民政局办理了相关手续,才算有效

  第四集中,夏芳草与郑天涯十年前签署离婚协议,但两人当时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自以为已经“离婚”了的夏芳草通过艰苦创业,成了不折不扣的富婆。却不想,这时落魄的“前夫”郑天涯居然跑来要求和她平分财产。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因为觉得过不下去了,最初抱着“好聚好散”的想法,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及婚生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了约定。然而,最后又因种种原因走上了法庭,弄得不可开交。那么,现实中,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究竟是什么地位?签了离婚协议到底算不算离婚了呢?

  李剑锋解释说,离婚协议本身没有法律效力,“按照法律,离婚协议只有到民政局办理了相关手续,才算有效。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一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反悔的,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像夏芳草和郑天涯这样的,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只属于婚内分居。而他们对婚内财产又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协议,因此,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这10年间夏芳草赚的钱,仍可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 ”王希胜解释说。

  李剑锋补充说,不过,离婚协议书具有参考价值,“其对法院判决是有影响的,如离婚协议中提到的事实、过错、资产情况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参考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对案件进行处理。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审慎。 ”

  4

  自己家装“摄像头”取证合法吗?

  剧中郑天涯的取证手段没有触及非法取证的底线

  为了能分到巨额财产,郑天涯找了一伙哥们,在夏芳草家安装个摄像头,以求“捉奸”。后来,他果然拍到了夏芳草与顾威在大厅中搂搂抱抱的亲密镜头,并在庭上当庭播放,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而作为夏芳草代理律师的罗鹂,则当庭质疑这份视频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属于非法证据。那么,这份证据是合法证据还是非法证据呢?在自己家装摄像头取证,合法吗?

  杜晶晶指出,目前,对于郑天涯的取证,存在两种说法,一是侵犯了名誉权,二是侵犯了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名誉权,主要是指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而在电视剧中,池海东只将视频在法庭上播放,用于举证,属于合法用途,当然不属于侵犯夏芳草的名誉权。当然,如果把视频公布于网络,则侵犯了夏芳草的名誉权了。 ”杜晶晶解释说。

  至于隐私权,“池海东已经讲得很明白,只要一天没有离婚,这就是郑天涯的家,这与闯进男小三顾威家或夏芳草与顾威在宾馆开房的房间等私密的空间拍摄有本质区别。”杜晶晶表示,而且郑天涯的摄像头装得很“到位”,是安在客厅而不是卧室。“此前,最高院在评析某案例时曾有观点指出,在自己家里捉到丈夫与其他女人奸宿,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名誉权等还有待探讨。那要看其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照片只作为给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交的证据,这些都不违法。 ”

  因此,郑天涯的取证手段是有水平的,并没有触及非法取证的底线,其拍摄到的视频属于合法证据。“不过,证据是否能被法庭所采信,还要结合其他证据。 ”

  5

  “假离婚”的最大风险是“假戏真做”?

  即使复婚,当初分割的财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

  在《离婚律师》中,董大海以规避房产税的方式作为理由,说服妻子苗锦绣同意“假离婚”。苗锦绣向池海东咨询,池海东告诫她,“假离婚的最大风险就是‘假戏真做’。 ”果然,离婚手续一办完,董大海就立刻投入罗美媛的怀抱,与苗锦绣“真离婚”了。其实,现实中为了各种各样理由而“假离婚”的事例并不少见。那么,“真离婚”和“假离婚”到底有啥区别?

  隋永华指出,不管双方的动机、目的到底是什么,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不再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

  隋永华说,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法院一般会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办理离婚手续后,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的一方,举证难度比较大。 ”

  李剑锋提醒说,为了某种目的而“假离婚”并分割了双方的财产,将来即使双方复婚,当初分割的财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胡慧雯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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