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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与《离婚律师》中“小三”重号遭辞退

2014年08月29日 09:10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我正式被老板炒了鱿鱼。”昨日下午,石柱县一家公司销售酒水的24岁小谭(化名),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语气有些激动。

  小谭说,因为热播电视剧《离婚律师》里,“小三”罗美媛的4个联系方式中,有3个和她的一模一样。老板觉得自己影响了公司形象,发短信给她,让她不要再去上班了。

  “我不认识剧组的人”

  小谭说,自己因为《离婚律师》泄露个人信息影响生活,甚至丢掉工作后,起初没有找剧组理论的想法,因为她听朋友讲,说不准这是剧组故意安排的爆点,就是要通过牺牲她这个普通人热炒该剧。

  小谭在自己QQ空间里写了一段声明:“我真的想让你们知道我真的不是罗美媛……我的个人信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以‘小三’的身份出现在电视剧里……”但是,声明根本没有作用。

  小谭说,自己的QQ号已经用了9年,陌陌是去年4月注册的,微博也用了1年,自己与电视剧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不认识剧组什么人。”

  “剧组竟有我电话”

  小谭准备找剧组了解情况。“有人建议我,借着这部电视剧的风头,把自己炒出名。我讨说法不是为了出名,只是要他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道歉并消除负面影响。”小谭通过网络搜索,搜到《离婚律师》一个制片人的微博,给对方留了言。

  “我完全没有想到,对方陈姓男子竟然直接电话联系我。”小谭说,她不明白对方为何有她的手机号码。随后,又有高姓和罗姓自称剧组的人联系了小谭。

  “他们只承认赔付2000元,澄清道歉只字不提。”小谭说,“他们跟我解释,编剧当时从网上看到我的资料,没联系我就直接用了。”小谭说,她对剧组的解释和2000元赔偿无法接受。

  “我月薪上万元”

  小谭是石柱县人,在万州区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过计算机。中职毕业后,小谭在全国各地闯荡。她说,自己喜欢玩,性格也算开朗,喜欢和男孩子打成一片。

  去年9月,小谭回到石柱,选择了一份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当地一家公司当酒水销售。“你们不要有偏见,我卖酒水通常不会陪酒,只有确实熟识的人才和他们一起玩玩。”小谭说,自己人缘好,做销售不用主动去联系客人,都是客人主动找她开单。

  “老板这个公司经营情况一直不错,我和同事的业绩也相差无几,我们底薪是每月8000元,一般加上提成能拿上万元。”小谭说,她和同事之间不存在抢单的情况,应该不存在有人故意泄露她隐私报复的情况。

  至于外界疯传她和剧组有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说法,小谭表示,自己很抵触和那一行的人接触,不管是工作还是日常生活,她都和娱乐圈的人没有任何结交。

  小谭犹豫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因为她担心自己会被卷进剧组设置的一个炒作陷阱。她又担心如果不维权,生活就难有恢复平静的一天。

  朋友:谈恋爱很难解释清楚

  昨晚,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小谭的一个朋友小陈(化名)。

  小陈说,他是去年认识小谭的,“她有点大大咧咧的,处事很大方,虽然是卖酒的,不过不怎么爱喝酒,她做的是销售管理,听说最近喜欢上声乐,在学架子鼓。”

  小陈说,“社会上对销售工作本来就有些偏见,再出这样的巧合,她确实精神压力很大,希望剧组能出面公开说明情况,还人家清白。”

  小陈说,据了解小谭没有谈恋爱。“如果这事不处理好,人家以后处对象真的很难解释清楚。”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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