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嫖娼门”涉案女子被警方带走
2014年12月01日 14:22 来源:华商晨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黄海波“嫖娼门”事件涉案女子刘馨予结束收容教育后即被警方带走,其母亲未见到女儿。
昨日10时许,刘馨予的代理律师杨明利给本记者发了两条短信。第一条短信说:“刘馨予于今天日8时30分解除收容教育,后被丰台区分局原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带走。”5分钟后的第二条短信说:“丰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介绍他人卖淫罪对刘馨予刑事拘留。”
本报法律顾问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团队曹晓潮介绍说,此次如果北京警方确实调查出刘馨予介绍卖淫的证据,刘馨予或将面对实刑。刑法规定,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虞禄洋)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