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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裁定允许灿星制播《中国好声音》

2016年06月23日 10: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许青红)灿星和唐德因为《中国好声音》的争夺还在继续,昨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驳回荷兰Talpa公司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据了解,早在今年5月,Talpa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尚未作出裁决之前,唐德影视又在北京提出相同内容的诉前保全。昨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同时明确表示,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昨天表示,会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灿星方面最终能不能使用《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将取决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复议结果。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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