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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个副省级城市以上侨办成立为侨法律服务机构

2011年12月23日 13: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海口12月23日电(记者 张茜翼)截至目前,中国共有近30个副省级城市以上侨办成立了为侨法律服务机构,许多侨资企业集中的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区地市级侨办也成立了法律服务组织。这些法律顾问组织在协助支持侨务部门开展侨商投诉协调工作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上是记者22日从在海口召开的中国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会议暨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侨办除了成立“法律顾问团”外,还会同市司法局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中设立了“涉侨法律事务专门委员会”,并将在市侨商会设立“法律维权界别组”。天津市侨办主动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在“2010滨海新区投资创业洽谈会”期间设立法律咨询专柜,由资深律师向参会侨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广东省侨办与省侨商会联合举办了“侨资企业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日”,由特聘律师向企业代表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浙江省侨办通过组织“为侨资企业家服务月”、座谈咨询、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让顾问团律师为侨资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江苏省侨办也多次组织顾问团律师在省内为侨资企业开展巡回咨询服务。2011年2月,黑龙江省侨商会成立并成立了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定期为侨商会会员举行咨询讲座并提供实地法律援助服务。宁波市侨商会聘请了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为侨服务定点单位”,将为侨资企业的服务前移。

  侨商组织作为侨务工作的新抓手和为侨资企业提供服务的新平台,在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90年全国第一家侨商组织“广州市华侨投资企业联谊会”成立至今,特别是2008年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后,侨商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据统计,截至目前,地市以上由侨办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侨商组织已由2008年的32家发展到70余家,覆盖了全国20多个省区市,联系的重点侨商企业达1万多家。几年来,各级侨商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服务意识,在搭建会员投资平台、开展调查研究、沟通侨商与政府关系、保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引导侨商建言献策,促进会员间联谊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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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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