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09月06日星期五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延安“枪下留人”案主角留命130天后于昨日枪决

2002年09月06日 07:12

  中新网北京9月6日消息:媒体曾经报道过的延安“枪下留人”案有了最终结果,董伟被裁定死刑,昨日上午在延安伏法。

  据江淮晨报报道,根据延安市中院一审结果,2001年5月2日零时许,董伟与多人酒后到延安电影院通宵舞厅,因琐事与宋阳发生争吵并打架,被在场人劝开后,董宋二人又在舞厅旁继续打架。董伟用地砖连续打击宋的头部,致宋倒地后逃离,宋阳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宋阳因被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导致呼吸心跳中枢衰竭死亡。根据这些情况,法院认为,董伟因琐事竟用地砖猛击宋阳头部,致其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董伟不服,以该案中被害人宋阳也存在过错、一审认定故意杀人证据不足等理由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陕西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4月27日,代理此案的西安律师朱占平专程赶赴北京申诉。4月29日早晨,在延安中院即将对董伟执行枪决时,朱占平律师的申诉最终被接受。就在董伟被枪决前4分钟,最高人民法院传令案件暂缓执行,延安刑场上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枪下留人”一幕。

  “枪下留人”后,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复查。日前,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认定对董伟判处死刑正确,作出维持死刑判决的裁定。董伟于昨日上午9时被执行枪决。(江雪)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