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之前,“活熊取胆”已被关注,4年前公益人士潜入熊养殖场拍摄纪录片,2010年网友在论坛曝光“活熊取胆”血腥场景,但并未引起大范围关注。直到近日,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谋求在创业板上市,遭到动物保护组织乃至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养熊业是废是留,舆论似乎正陷入无奈。养熊业“命门”在哪?

  • 最初的争议在于道义和伦理
  • 长期采用“活熊取胆”的方法,熊会得胆道炎症,为了不让熊死掉,还要给熊服用抗生素,取出的胆汁中会有抗生素残留。而且被实施“活熊取胆”的熊很多都患有肝癌。在伦理道义上,“活熊取胆”令熊备受折磨因而受到广泛质疑是自然而然的。“活熊取胆”一事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起自福建归真堂申请上市,而将此事推上风头浪尖的,却是中医药协会会长房书亭回应活取熊胆质疑的答词: 自然无痛很舒服。
  • 伦理背后有巨大的商业利益
  • 在伦理道义背后,“熊胆事件”其实还有包含着一层功利性的议题。归真堂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活熊取胆能够给其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其残酷性也折射出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极端。面对经济利益与动物权利的两难,想寻求两者的“最大公约数”就成为一个更加困难的选题。此外,“活熊取胆”背后归真堂与熊胆替代药制造商的矛盾也是这个利益链条中的一环。
  • 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
  • 对于“活熊取胆”事件,不论是伦理之争,还是商业较量,都很难将争论出一个大家公认正确的结果,在这场争议中,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说到底,这是一场道义、利益和法律的博弈。我们只有充分权衡伦理和利益,选择一个最接近“人道屠宰”这一悖论的结合点,才能合理解决这一争议。而法律,正是解决问题的“命门”。
  • 活熊取胆遭多国说不,但非法贩卖仍未根除
  • 在英国销售熊胆产品将面临至少5年监禁,因对初犯者处罚较轻,熊胆产品现在在英国仍然有销售,英国警署呼吁民众拒绝熊胆药物。熊胆产品在亚洲有着广泛的需求。新加坡已经宣布禁止销售以熊胆囊和胆汁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药品。在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所有熊胆交易均属违法。即便如此,由于有利可图,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都存在错综复杂的熊胆贸易。从2005年起,越南就开始限制贩卖熊胆,不过非法贩卖熊胆活动仍然极为猖獗,甚至一些旅游公司邀请外国游客到黑熊养殖场游览,尽管当地管理部门对此进行过处罚,但“活熊取胆”游览项目仍未根除。日本的熊胆在严格监管下可合法贩卖。
  • 善待动物,我国现有法律资源不足
  • “不无遗憾的是,当前,我国既无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行国家立法也无直接规定动物福利保护的条款。”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教师、环境法博士杨朝霞介绍,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取缔归真堂“活熊取胆”、阻止其上市的法律资源严重不足。目前我们所能运用的,主要也只有民法通则第七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原则、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股票上市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了。杨朝霞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众可以倡议社会成员抵制“活熊取胆”,并有权选择不购买和使用熊胆系列产品。但是,强求归真堂停止“活熊取胆”行为并无法律依据。
  • 上千种动物被用作中药材,许多物种处境恶劣
  • 有超过一千五百种动物的身体部分被用作中药材,其中一些动物类药材,如虎骨和犀角,对于物种数量的明显下降有促进的作用。中医专家认为这些动物都是必要的,许多中国人看起来同意这一点。由于富裕人群的增加与野生动物制品的现状,中药材的需求正在上升。中医认为,用穿山甲之类食蚁兽的胎儿制成的汤据说有增强男性性功能的作用。龟甲用于治疗热病,能止盗汗,滋阴潜阳。海马通常用于治疗哮喘,阳痿和心脏疾病。蛇油用于治疗关节痛。中南大学科学史及科学哲学教授张功耀认为,这些动物中的许多物种已经由于过度捕猎和生境萎缩而处在灭绝的边缘,而中药对它们的需求不断升高使得情况更加恶劣。犀牛已经在中国绝迹了,老虎种群也在减少,濒危的藏狼也由于可制成中药材而被捕杀。
法律资源不足,非法贩卖无法根除
上千种动物被用作中药材
法律是解决活熊取胆的最终途径
  • 专家呼吁立法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  据统计,迄今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动物福利保护法。“就国家而言,对于‘活取熊胆’等虐待动物的行为,绝对不能再冷漠,应当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加强对动物的保护。”环境法博士杨朝霞认为,必须加快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增加保护野生动物福利的条款。杨朝霞建议:“国家禁止虐待受保护的野生和经驯养繁殖的动物。国家应当通过鼓励科技创新、产品替代和给予经济补偿等措施,逐步淘汰‘活熊取胆’等产业。”“取缔‘活熊取胆’是必然趋势,但取缔过程中要平衡各种利益,需要展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调查论证。”
  • 法律是解决活熊取胆的最终途径
  • “活熊取胆”是对原始杀熊取胆方式的替代,通过驯养繁殖,可以减少对野生黑熊的大量杀戮,有利于野生黑熊种群的生存发展。本质上不仅与环境保护不相冲突,反而可能具有环保和人道上的双重进步意义。事实上,野生动物保护法也鼓励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但是‘活熊取胆’确实有着不容置疑的道德恶性。这是因为,‘活熊取胆’,尤其是穿铁背心、插管取汁的原始方式过于残忍,严重侵犯动物福利,伤害广大公众的情感,有损公共伦理道德。在利益与道德的冲突中,只有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为被用作药材而备受虐待的不仅有熊,还有蛇、鹿、海马、犀牛等一千多种动物,要保护动物们的福利,要扭转物种濒危的命运,只有动物保护协会和社会舆论的抗争是远远不够的。归真堂老总说:只要国家不禁,就会一直取胆。扼住“活熊取胆”喉咙的是国家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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