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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2021年03月05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两会速递)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

  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开放,健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到,要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功能。

  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为方向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开展跨境证券投融资改革试点和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初步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和超大特大城市开放先导地位;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步伐,研究在内陆地区增设国家一类口岸,助推内陆地区成为开放前沿;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辐射中心。

  规划纲要草案提到,要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

  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丰富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妥善应对经贸摩擦;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国际供应链保障合作;加强对外资产负债监测,建立健全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优化提升驻外外交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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