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丈夫•我的蜜月》的追忆

杨煦

  一、小引

  《我的丈夫•我的蜜月》是一篇引起过争议的文章。该文见报之后,在社会上,尤其是在上海新闻界引起了一场波澜。它给我们中新社的同志们带来过激动,带来过忧虑,带来过惶恐,也带来过欣慰。

  该文是1957年初我社第一专稿部(那时我社的专稿工作部门曾设有第一专稿部和第二专稿部。第一专稿部负责对印尼、印度、缅甸等当时未建交区发稿。)组织社外作者写来的一篇专稿。

  在我的记忆中,《我的丈夫•我的蜜月》一文是尘封已久了。不久前,有的领导同志想起这篇有过争议但也取得一定宣传效果的文章,才引起我的追忆。

  二、正名

  《我的丈夫•我的蜜月》一文本来的题目,并非如此。而这篇文章后来之所以引起争论,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个题目不无关系。

  这篇文章发稿时,我们给它拟定的是个老老实实、十分“正统派”的题目:《我有了幸福的家庭》。稿件发出以后,一家海外华文报用原题刊出,而香港大公报却把题目改为《我的丈夫•我的蜜月》(以下简称《丈夫》),又因署名作者是知名度很高的越剧表演艺术家范瑞娟,所以,国内报纸从大公报转载过来以后,争论起焉。因而,在此文的开头,我们颇有正名的必要。正是:“《我有了幸福的家庭》,变成了惹事的《丈夫》”

  三、缘起

  《丈夫》一文是何时、因何而发生的呢?这还要从《梁山伯与祝英台》谈起。1957年前(大约是1954年),我国彩色戏曲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在港澳和东南亚一带上映,极受欢迎,引起很大轰动。因此,戏中主要演员范瑞娟、傅全香等,也从戏中的“英雄”(HERO,主角也)成为观众心中的英雄。众所周知,在剧中,范瑞娟是扮演梁山伯的。1957年初她结婚时,报纸上发表了一则消息,题为《“梁山伯”结婚了》。当临近三八妇女节前夕,我社第一专稿部考虑怎样配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宣传报道时,我们认为这是个很好的题材。因为在解放前,越剧女演员的社会地位很低,她们为了能在越剧舞台上赚碗饭吃,尽可能地延长自己的艺术生命,很多人年华老大也不敢结婚。因为结婚以后,演出的卖座率立即受到影响,甚至有些已经成名多年的演员也不敢论嫁娶。这是旧社会女艺人普遍性的悲剧。但是,现在,大名鼎鼎的范瑞娟居然结婚了。不但结婚,而且举行了亲朋戚友登门祝贺的婚礼,她选择的又是自己心爱如意的对象,这一事实至少可以生动地说明:新中国女演员的处境,与旧社会相比,有了根本的变化,她的社会地位有了极大的提高。也可以说明:新中国的戏剧观众们,欣赏的是艺术,而旧社会那些有钱有闲阶级只看女演员色相的现象已经彻底埋葬了。新中国的女演员,在党的领导下,在进步的社会制度下,可以恋爱、结婚,也可以有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女演员是中国妇女的一部分,也是特别受人注目的一部分,因此,报道范瑞娟结婚及其婚后的幸福生活是很有社会意义的。当时,我们觉得报纸上的消息短了些,内容也简单,对海外需要比较详尽些的报道。我们了解到范瑞娟的爱人是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即请他以《我有了幸福的家庭》为题,以范瑞娟的名义,写来一篇文章。文章写得很好,有情节、有思想活动,有幸福感,也有积极向上的激情,并附有新婚的照片三张。稿件收到以后,我们没有做多少加工,经领导审阅定稿后,发给了印尼最大的一家华文报——新报,又加发香港大公报一份。不久,这篇文章在印尼新报和香港大公报均全文刊载。新报仍用我部定的标题:《我有了幸福的家庭》,而大公报却把标题改为《我的丈夫•我的蜜月》。后来,我们发现海外还有几家报纸转载了这篇文章。

  四、波澜

  海外的华文报转载,扩大了宣传影响,我们求之不得。不料,上海一家党报也把它从香港转载过来(从他们报纸所用标题可知转载自香港),因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一部分新闻界的同志和读者对《丈夫》提出了批评,意见多是(大意):这一篇女演员写的文章里,又是丈夫,又是蜜月,又是闹洞房,又是结婚之后,作为党报,不应刊登这一类黄色文章。退一步说,该文至少是不严肃、不健康。与此同时,一部分新闻界、文化界的同志和读者起而为本文辩护,认为(也是大意):此文虽然写的是恋爱、结婚、洞房、蜜月,但是内容健康,党报刊载有何不可。作为党的机关报,也应该关心和反映人民的生活,当然也包括恋爱与婚姻在内,不必大惊小怪。两方面的意见,针锋相对,此来彼往,相持颇有几日。对此,我们很激动,也很担心。我们不想为自己辩护,可是我们为范瑞娟同志不平。于是,我们还是写就一篇以《为<我的丈夫•我的蜜月>说几句话》为题的短文,打算投往上海(因为争论是在上海进行)的报刊,企图说明:一、文章是我们组写、发出的,如有什么过失,责任应由我们承担;二、文章是发往海外华文报纸,与国内报道应该有所不同;三、分析文章内容,并无黄色与毒素,请勿误解。但是,短文写好后并未发出,原因是:一、当时正值唇枪舌剑、争论方酣,我们怀疑短文发出究竟有无效果;二、双方争辩尚未见分晓,想看看结果再说;三、检查我们发稿动机、稿件内容,问心无愧,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争论必有正确结论。于是,这篇短文就此搁置下来。(此文底稿,在1969年下半年,与五七干校时连同一些其它文稿都付之丙丁)。这场关于《丈夫》的争论,持续一段时间以后,逐渐销声敛迹,慢慢停止了。过了很久,我们才知道:在那场争论以后的一段时间,毛泽东主席到杭州出席一个会议,有人同他谈到关于《丈夫》的争论,他看了该文后说:“报纸上不能天天登‘上甘岭’,也不能天天登‘我的丈夫•我的蜜月’,我看它还不能算黄色文章吧!”(大意)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心中的惶恐才逐渐消失。

  五、欣慰

  《丈夫》一文发出后,效果如何,我们没有认真地进行调查,只知道发给印尼新报和香港大公报的稿子都已见报,而且有些海外华文报转载。至于读者的反应如何,心中无数。但是,《丈夫》给中新社惹来一场麻烦在社里则是尽人皆知的。1957年召开分社会议时,即有同志在会上对此文的发出,表示责难与非议。当时因为我们对宣传效果心中无数,所以在会上也没有提出我们的观点,只是对宣传效果心中无数,所以在会上也没有提出我们的观点,只是第一专稿部主任林波同志,转述XX部的内部通讯上,刊登过读者对《丈夫》一文的反应,大意是:在东南亚和港澳的效果是好的;它还传入了台湾,该地的一些越剧爱好者对于范瑞娟的结婚,表示惊异,认为越剧女伶的处境、地位确与过去不同了。

  我们一面承受了指责,一面听到XX部内部通讯中的评价,感到:工作中即使受到一些误解,但只要取得一定的成效,内心还是十分欣慰的。

  六、尾声

  《丈夫》一文,从发出到现在,30年过去了。在30年后的今天,如此一篇区区短文之所以还会被人记起,可能正因为它曾激起一阵波澜。引起过一场争议,最后被读者承认,取得一定效果;也可能因为题材有某些可取之处,文章写得感情真挚而文笔生动。作为这篇文章的组稿人、发稿单位的工作人员,从这篇文章本身和它发出的前前后后,能获得些什么呢?我觉得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从文章引起的争论可以看出,我们的宣传工作不仅要承认内外有别,而且要十分注意这种差别。国内外的宣传报道不能一锅煮。国外要讲的,国内不一定讲;反之亦是。国内一条消息即可,国外也许要发一篇通讯;反之亦是。对国外宣传,如照搬国内的做法,读者会嫌宣传腔、程式化、枯燥、呆板;如果把对外宣传的某些做法用于国内,又会看不惯,引起争论。所以,对海外四种人宣传报道,一定要从他们的客观实际出发,了解并针对读者的思想情况,存在的问题,理解和接受能力,关心和爱好什么,力求做到有的放矢。

  二、一篇稿件引起争论,不一定是坏事。有争论说明问题,反映了矛盾的存在。互相对立的意见,可以促使我们去思考、反省、分析、辨别,有助于改进工作,防止偏差,不因一得而喜,也不因一失而忧,最后得出结论,对工作可以提高一步,在新的起点上开展今后的工作。

  三、我们对海外进行爱国主义的宣传报道,这一方针要坚定不移。爱国主义的宣传与社会主义宣传,有其一致性,也有差异性。应该爱我社会主义祖国,也可以爱我五千年历史的祖国,二者应该存乎一心,相机而行。选择什么报道题材,从什么角度报道,话怎样讲,讲到什么分寸,都要因时、因地、因报制宜。不唱高调,也绝不唱反调。《丈夫》一文,国内报纸转载后,一部分人提出批评意见,有“黄色”之嫌,但是,如果把该文发往另外地区,或发给偏右的报纸,也许会嫌范瑞娟的人太红,谈她在大陆幸福生活的文章调子太高,其间的差异很大,也很值得我们注意。专稿一定要:上什么山,唱什么歌;一定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

  当然,还有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标题的写法,发稿的时机等,都可以探讨,就不一一赘述了。

  30年前的一件往事,手边又没有什么文字资料,仅凭记忆,拉杂写来,难免有失误之处,如指正,欢迎之至。

  中国新闻社,简称“中新社”,是中国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级通讯社,是以台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华人和与之有联系的外国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际性通讯社。

  经刘少奇定名,1952年10月1日,中新社由中国新闻界和侨界知名人士发起成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是中新社的创办人和领导者。发起创建中新社的还有金仲华、胡愈之、洪丝丝等文化界、新闻界知名人士。著名国际问题专家金仲华担任第一任社长。中新社的前身是1938年在周恩来的参与策划下,由进步文化人士范长江、胡愈之等发起成立的爱国进步新闻机构——国际新闻社。 中新社担负的职能主要是:对外新闻报道的国家级通讯社,世界华文媒体信息总汇,国际性通讯社。履行职能主要通过四种形式:一是传统形式的报道,包括文字、图片通稿,专稿等;二是新形式的报道,主要是网络、信息、视频、手机短信等;三是对海外华文报纸供版;四是社办报刊。

  中新社现有员工2000余人,总社设在北京,拥有46个境内外分社。在北京、纽约、香港设立发稿中心。建有多渠道、多层次、多功能的新闻信息发布体系,每天24小时不间断向世界各地播发文字、图片、网络、视频、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信息产品,客户和合作伙伴遍及世界各地。

  中新社是亚洲上网最早的中文媒体。www.chinanews.com于1995年在香港创建。1999年1月1日,中新社总社在北京开办中国新闻网,简称“中新网”。中新网秉承中新社的传统风格,追求“快速、平实、客观、理性、专业、雅致”,在众多的网络媒体中别具一格。中新网是中国重要的新闻网站,也是全球中文互联网原创新闻报道最重要的内容供应者。 中新社于2000年1月1日创刊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现在已是中国最知名的时政周刊之一,并以英、日、韩、意等4种外国语出版5种版本。周刊以其敏锐、深刻、犀利、独到的精神坐标在国内新闻周刊中独树一帜,其个性化标签“影响有影响力的人”,已鲜明地印刻在读者心目之中。

  中新社每两年主办一次“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是规模最大的全球华文传媒领袖峰会,从2001年开始已连续举办了六届。2009年第五届论坛期间,在中新社倡议下成立了以“服务、互动、平等、共赢”为宗旨的“世界华文媒体合作联盟”,目前联盟有34个国家和地区的304家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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