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B-2旅游签证能多次往返美国吗?
2008年11月17日 16:15
问:我是最近持B-2旅游签证入境美国的,签证有效期是10年。进关时官员在我护照上附上一张白卡,上面有一个日期,据我女儿说是我在美国的居留期,应该有6个月。我来美后,我女儿发现她怀孕,她是留学生身份,准备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我想留下来照顾我女儿。请问我的签证有效期是10年,我是否一定要在6个月离开美国?离开后,我可否再回来,居留6个月,好照料我女儿的生产呢?
律师解答:虽然你的签证有效期是10年,但你进关时,机场海关人员只批准你在美国合法停留6个月,这个时间是登记在你的那张白卡上,即I-94表。若超过了这个时间你仍居留在美国,即是逾期居留。若你离开美国短时间即重返美国,海关员只会批你非常短的时间,例如一个月等,也有可能因怀疑你有长期居留美国的意图,不让你进关。你也可以尝试申请延长你现时的6个月居留时间,若批准,最长可居留12个月。(来源:美国《明报》)
【编辑:张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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