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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第一案”一审宣判:六犯被判2至4年刑

2003年04月01日 20:14

  中新社北京四月一日电(记者于晶波)今天上午,有中国证券市场头号大案之称的“中科创业”股票操纵案在京作出一审判决。在“黑庄”吕梁、朱焕良尚未归案情况下,丁福根、董沛霖、何宁一、李芸、边军勇、庞博等六名从犯分别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四年至二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

  案件宣判后,为此案辩护的律师柴冠宏意味深长表示,今天是愚人节,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值得纪念的一个日子。言外之意希望深受“中科创业”股票操纵案愚弄的股民从中汲取教训。

  此案是迄今为止中国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仅卷宗就多达五百多册,涉案违规资金高达五十四亿余元,案件波及中国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百余家单位及个人、一百二十多家证券营业部亦卷入其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00一年一月间,现仍在逃的吕新建(吕梁)和朱焕良合谋,操纵当时股票代码为“00四八”的股票价格,获取不当利益。

  法院认为,丁福根、边军勇、庞博明知吕新建意图操纵股票价格,仍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其融资,并按照吕指令指使他人或直接参与操纵股票价格,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沛霖、何宁一、李芸系所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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