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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关注 中消协:汽车金融服务应明码标价

2019年04月17日 14:5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奔驰女车主与4S店达成和解 其他车主追讨金融服务费无门来源:中国新闻网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关注 中消协召开座谈会表示
  汽车金融服务应明码标价

  近期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今天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就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费用收取、汽车消费者维权难的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严惩多收金融服务费

  座谈会透露,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的投诉从1.5万件/年,上升至1.9万件左右/年,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仅维持在80%左右。

  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提出: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三包”退换车应更开放

  根据“汽车三包”政策,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那么汽车“三包”到底该如何使用?座谈会上,原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说:“‘三包’应该针对合格的车辆适用,如车辆在购买前存在问题,就不能机械按照‘三包’来处理,应参考《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曹三明建议,应通过网络大数据建立对汽车出售方的监督平台,开放汽车售出前的维修记录,此外“三包”的使用范围和规定期限,应该相应扩大和延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也建议,应在购车和售后过程中加入第三方监督机构,避免4S店和消费者单向协商。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则表示,在退换车条款中的“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条件过于封闭,应修改为更为开放的条款,缓解消费者退车难,维权难。

  四工作推动问题解决

  针对汽车消费维权难题,中消协表示,将做四大工作:一,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二,深入研究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消费维权难点,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立法立标工作。三,探索建立汽车消费专业委员会,借助专家、律师力量,提升汽车投诉处理效能;探索建立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公示机制,公开披露故意拖延、无理拒绝以及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行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四,对于重大、典型侵害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综合运用调查、约谈、反映、建议、揭露批评、诉讼、信用公示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有力遏制经营者不法行为。   本报记者 张骜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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