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表示,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充装环节把关不严纵容违规运输问题,《办法》建立了装货查验制度,装货人要做到“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装备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
(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编辑 高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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