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2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会上表示,可以从4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一是突出优化政务服务。《决定》删去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外国企业申请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时,需提交外汇部门证明文件的规定,也就是说,今后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更加精简了,这既适应了当前管理的工作实际,也有利于提升服务质效,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

  二是注重规范监管执法。针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赋予执法人员行政检查手段,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违法行为的监管,强化法律义务的落实。

  三是适应行政管理需要。修改调整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中有关机构名称。

  四是强化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废止《煤炭送货办法》等13部已不适应当前经济体制变化、改革发展实际需要以及有关领域工作实际的行政法规,这样就可以使我们的法律体系更加和谐、更加完备。(记者 让宝奎 制作 岳子岩)

责任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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