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妹案”宣判 翟振锋获判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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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等被告人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翟振锋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发,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同案被告王伯昌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冯松伟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郭四喜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王中举 摄
发布时间:2014-12-18 13:36:06 【编辑:翟璐】
郑州“房妹案”宣判 翟振锋获判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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