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李柱铭等7人涉前年未经批准集结案罪成
(1/3)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特区立法会前议员李柱铭等共9人,涉于前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于4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李柱铭罪成。另外,区诺轩、梁耀忠早前已承认控罪。图为李柱铭(右)、何俊仁(左)抵达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发布时间:2021-04-01 13:37:55 【编辑:翟璐】
黎智英、李柱铭等7人涉前年未经批准集结案罪成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