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适当补贴 北京上海等13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财政适当补贴 北京上海等13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
2009年02月02日 14: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节前,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文,将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列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

  春节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率先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通知》明确指出,中央财政重点对试点城市购置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通知》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业界普遍认为,目前制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大规模量产后技术是否成熟,二是售价过高。据不完全统计,中度混合动力汽车的平均成本比同类型汽油动力车贵30%至50%。

  尽管补贴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各大汽车企业已经加紧研发新能源汽车。上汽集团已经自主研发出“上海牌”混合动力汽车,并宣布投资亿元成立了上海捷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全面布局混合动车、纯电动、代用燃料三大领域。(吴琼)

【编辑:赵婕
    更多汽车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