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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

吉林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

2020年03月03日 1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吉林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吉林省引导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财政政策措施。 孙博妍 摄

  (抗击新冠肺炎)吉林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

  中新网长春3月3日电 (孙博妍)吉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王学志3日在长春表示,吉林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复工复产以后对疫情影响出现经营方面损失的担心。

  当天,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引导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财政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王学志出席并介绍了有关情况。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吉林省财政厅新近起草制订并经吉林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引导金融强化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以积极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文件涉及的12条政策措施中,包括增强吉林银行信贷投放能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担保费用财政补助范围、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支持涉农企业经营生产等方面。

  其中在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方面,王学志介绍,这项保险重点保障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因出现员工确诊或疑似病例进行封闭或隔离所导致的在产品损失、员工工资等支出。

  王学志介绍,吉林省财政拟安排4000万元,预计涵盖1000家中小微企业,每家企业保险金额最高400万元,保险期限为6个月,单家企业保费5万元,省财政按保费的80%予以补贴,企业自担保费的20%。

  吉林省银保监局副局长崔燚介绍,吉林银保监局会同吉林省财政厅组织该省的各家保险机构开办了中小微企业复工防疫综合保险。“每家企业的报额封顶是400万元,要根据企业总体的规模,保险期限是6个月,可以根据疫情的情况,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还可以适当延长3个月。”

  “具体的赔付标准,工资支出每个人每个月最高按6000元赔付,就是按照他工资的实际水平,但是上限不超过6000元。营业中断日是每日赔付不超过1万元,即封顶1万元,赔付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崔燚介绍。

  崔燚表示,希望中小微企业复工防疫综合保险能有效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共克时艰。(完)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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