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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预计全省可减负11亿元

江西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预计全省可减负11亿元

2020年03月04日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江西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预计全省可减负11亿元
    3月4日,企业工作人员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经办大厅内办理业务。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供图 摄

  (抗击新冠肺炎)江西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预计全省可减负11亿元

  中新网南昌3月4日电 (吴鹏泉)记者4日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省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通知》,2020年3月至5月,江西省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在减征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减征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2020年5月止。享受财政补助参保的关破改及困难企业,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称,实施减征政策后,预计全省可减轻企业负担11亿元。

  《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为自江西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在缓缴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缓缴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要求,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江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不受影响,不增加参保企业事务性负担。(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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