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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预防针”派“定心丸” 江苏出台反垄断工作指引

打“预防针”派“定心丸” 江苏出台反垄断工作指引

2020年04月20日 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4月20日电 (徐珊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日消息,该局近日发布《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反垄断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地方企业先打“预防针”再派“定心丸”,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竞争,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指引》突出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执法,重点关注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及原辅材料,以及其他与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相关领域,重点查处达成、实施联合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等垄断协议行为。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指引》要求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聚焦供水、供电、供气,重点查处滥收费用、强制搭售、实行差别待遇等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一视同仁的制度环境,帮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疫情影响。

  《指引》特别强调依法降低经营者反垄断法律风险,指引经营者降低违反反垄断法律风险,鼓励经营者运用宽大、承诺制度,对于经营者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成的有利于技术进步、增进效率、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协议行为,符合《反垄断法》豁免规定,依法予以豁免。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批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考虑到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准施策,从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效果、积极开展反垄断行政指导服务方面制定6条政策服务措施。

  《指引》提出要合理简化审查流程、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和强化政策清理检查等方面措施。其中包括加大对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普惠化、功能性要求的快速审查通过。对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不明显,且有助于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合理适用例外规定并明确实施期限。

  同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防止出台含有行业壁垒、地方保护、歧视性优惠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环境专项治理,加大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为曝光力度,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效果。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各类垄断行为,或者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可以通过信函、门户网站、12315热线等方式,向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投诉和举报。(完)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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