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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17个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

辽宁高院17个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

2020年06月05日 1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辽宁高院17个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5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沈阳6月5日电 (王景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5日发布消息称,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辽宁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35件,审结民事案件3313件,审结行政案件2426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0件。

  2020年1月3日,辽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成为辽宁法院首个专门化审判机构,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等3类案件,同步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确定辽宁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为辽宁法院规范环资案件裁判标准打下基础。

  年初以来,辽宁高院探索集中管辖、实行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先后在辽宁高院、丹东中院、大连市旅顺口区法院法院推行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至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的工作模式,协调了不同类型案件的衔接,实现了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并与辽宁省检察院畅通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法检两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此外,会上还通报2019年以来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2017年至2019年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0起典型案件是从2017年至2019年辽宁法院审判的环境资源案件中遴选产生,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类别案件,兼顾环境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案件,涉及大气、水、矿产、林业、野生动物、海洋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领域,具有点多面广特点。

  辽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曲维东表示,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于促进统一裁判标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教育引导企业和民众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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