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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将明显降低

深圳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将明显降低

2020年07月03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深圳7月3日电 (记者 郑小红 陈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日发布消息称,该市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正式落地,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将明显降低。

  此次发布的《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明确深圳补贴标准及适用人群,并将于8月1日全面启动补贴申报工作。

  深圳市此次明确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已纳税所得额达到限额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在深圳用人单位工作并在深圳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入库培育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在深圳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这些人才所得税的补贴额等于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测算税额等于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

  深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与人才个税补贴申报的程序“合二为一”,申报人无须单独申请人才认定。

  后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就申报材料及网上申请流程等具体要求举办培训、发布推文指引。(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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