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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四个一批”助力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

人社部:“四个一批”助力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

2020年07月15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人社部:“四个一批”助力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

  中新社北京7月15日电 (刘亮)长江流域禁捕后,如何确保渔民上岸面临的转产就业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表示,可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兜底帮扶四个就业渠道助力渔民上岸就业。

  1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会上,宋鑫强调,抓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让渔民走上岸、立住脚,是做好禁捕工作的重要内容。

  宋鑫表示,目前看大部分渔民年龄偏大、技能相对单一,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产就业难度不小。他指出,下一步将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切实抓好退捕渔民的就业安置工作。具体就业渠道上,可概括为以下“四个一批”举措。

  一是发展产业安置一批。依托沿江沿湖资源生态优势,发挥退捕渔民水产捕捞等技术专长,大力发展稻鱼综合种养、池塘养鱼、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鱼产业,增加产业就业空间。同时,也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

  二是务工就业安置一批。充分发掘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企业吸纳、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加大岗位推送、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力度,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提升退捕渔民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转产就业。

  三是支持创业安置一批。对有意愿在渔业等领域创业的退捕渔民,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也支持各地设立一批富有特色的渔业创业孵化基地,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自筹资金不足的,指导地方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四是兜底帮扶安置一批。对一些大龄、长期未就业的退捕渔民,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的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统筹退捕渔民安置工作和禁捕监管任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

  宋鑫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政策落实,努力帮助退捕渔民上岸就业。(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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