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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新增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

两部门:新增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

2021年02月02日 1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的通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审核,决定新增山西等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

  附: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

  1.山西省

  2.内蒙古自治区

  3.辽宁省

  4.吉林省

  5.黑龙江省

  6.福建省

  7.江西省

  8.山东省

  9.湖北省

  10.广西壮族自治区

  11.海南省

  12.陕西省

  13.青海省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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