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10项措施支持种业发展
本报三亚1月5日电 (记者孙海天)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厅与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品种选育、南繁科技成果转化、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主体发展等方面出台10项支持措施,旨在加快推进南繁硅谷建设,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措施》对通过国家级种质资源圃(库)、省级种质资源圃(库)和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的市场主体,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后监测合格的给予每年1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
在支持新品种选育方面,《措施》对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审定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登记(认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后,单个品种近3年内全国累计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其销售额5%的一次性奖励,每个新品种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按可累计重复原则进行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500万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4年01月06日第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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