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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金融法院在上海成立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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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个金融法院在上海成立

  【解说】中国首个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在上海成立。8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金融法院相关情况。

  上海金融法院于8月20日揭牌成立。赵红任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晓镍、肖凯任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

  【同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设立金融法院,形成体制健全机制完备专业权威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强化金融司法理念和确立裁判规则,有利于集中力量打造我国金融司法的品牌,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解说】据悉,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后,将紧紧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国际金融交易规则话语权;借鉴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司法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金融司法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

  【同期】(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明确了金融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范围,既包括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票据等11类已有案由规定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又包括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等案件。

  【解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目前上海金融法院仅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与涉金融行政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

  据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介绍,因网络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仍由其他法院管辖,不属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

  上海高院方面表示,因此,对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的网络借贷纠纷,正确的理解是:以网络借贷平台为被告的金融民商事案件,不包括网络借贷的民事案件和因平台违法活动所引发的刑事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络借贷案件,只有在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下,才由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受理。

  李姝徵 徐明睿 郭容上海报道

责任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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