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在不少人心中,爱吃菠菜的“大力水手”是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之一。据报道,从2009年1月1日起,“大力水手”在欧洲的版权届满,随即成为所有人的公众财产。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大力水手在欧洲的版权届满,随即成为所有人的公众财产。
大力水手原创作人西格(Elzie Segar)于上世纪创作出这个大受欢迎的漫画角色,并拥有其版权。西格于1938年逝世,根据欧盟法例,创作版权会保留到原作人逝世后70年,即是2008年12月31日届满。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任何人在欧洲均可以随意销售、编印大力水手的海报、T恤、甚至自行创作全新的大力水手漫画,无须事先取得当局许可或缴付任何版税。
来自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西格,于1929年1月17日开始在连载漫画上创作大力水手,并一炮而红。大力水手和他的女友艾丽斯,原来都是西格按照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塑造出来,据悉这两个人是在伊利诺伊州切斯特小镇生活。不过,漫画中大力水手的死对头布鲁图,却是虚构人物。
尽管大力水手的版权已在欧洲届满,但在美国,大力水手的版权到2024年才届满,因为美国法例规定版权保障期达到95年。大力水手漫画甫面世便立即大受欢迎,主角大力水手吃了菠菜后力大无穷的桥段,更在美国掀起食菠菜的热潮。
(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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