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逐项审议
中新社香港3月13日电 (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下称“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13日下午宣布,已完成对条例草案逐项审议的程序,所有条文均已解释并审议过。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确认所有条文已在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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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8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其后交由法案委员会进行逐项审议工作。法案委员会自8日下午起密集开会审议,截至完成逐项审议程序,委员会举行了20节会议,审议时间超过38个小时。
廖长江表示,完成逐项审议程序后,法案委员会将审议条例草案的修正案。
根据香港特区制定法律的程序,法案委员会完成研究法案的工作后,会通知内务委员会并以书面形式汇报商议结果。除非内务委员会另有决定,否则该法案即视作已准备就绪可恢复二读辩论,届时负责法案的官员或议员会获通知可作预告,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法案的二读辩论。二读法案的议案获通过后即告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随即进行三读程序。条例草案须通过三读程序才能制定成为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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