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文凭遭埋没 78岁老太怒告原单位索赔5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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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代文凭遭埋没 78岁老太怒告原单位索赔5万
2009年01月06日 15:19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发表评论
看着眼前已经有些泛黄的毕业证,78岁的舒奶奶充满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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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眼前已经有些泛黄的毕业证,78岁的舒奶奶充满感慨,这个出自上世纪50年代的毕业证,让她成为那代人最值得骄傲的研究生。不过这个毕业证在现实工作中却被舒奶奶的单位忽略了,为此,她将自己的单位告上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今日该案将开庭审理。

  她是新中国首批知识女性

  现年78岁的老人舒兰(化名)在青年时代无疑让同龄人羡慕。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她考取西南大学,成为新中国首批女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她进入当时的中共西南局党校攻读政治经济学研究生。带着别人羡慕的光环,舒兰走向了社会,先是在东北工作多年,响应支援大西北的号召,她和家人于1970年来到了甘肃。在甘肃工作的这些年,有一件事一直让舒兰感觉压抑,因为她的研究生学历一度无法得到单位的认可。直到今天,这件事依然困扰着老人,所以她将单位告上了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研究生学历没给她带来“幸福”

  在舒兰所供职的单位,档案中显示职工的最高学历是本科。老人说,在单位本来她的学历应该是最高的,但是单位不承认她的研究生学历。在她1988年退休之时,单位一直按照本科学历待遇来给她发工资。她也多次找单位说明自己的学历情况,在出示毕业证无效的情况下,她又找到当时同学录来证明她确实读过研究生。老人的单位则认为,在上世纪50年代,根本就没有多少研究生,党校研究生到底是毕业还是结业也不好说。对于单位这样的答复,舒兰则感到有些委屈,她是以优秀的成绩毕业的。为了证明自己的学历,从原单位退休后她又被聘到兰州大学教书。不过这一切也无法让单位的同事认可她的研究生学历。

  直到2003年,她工作的单位才下文件认可了她的研究生学历。想想自己多年来因为学历问题受到的委屈和损失,她希望单位给予补偿。

  她向单位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

  舒兰说,单位多年不承认她学历的做法,已经降低了周围同事对她的评价,是不尊重知识的表现,让她精神一直处于压抑状态。日前,舒兰将她退休前供职的单位告上法院,索赔工资差额10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对于舒兰的诉讼,舒兰退休前供职的单位答辩称,舒兰工作调动来到兰州,其档案中显示的学历一直就是大学本科,而单位也无权调查个人的最高学历。在2003年,经舒兰多次申请,单位进行核实后已经承认了舒兰是研究生学历。因此单位的义务已经尽到,舒兰所提出的赔偿损失,不应该由单位来承担。 (宋芳科)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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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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