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处置中小学闲置校舍 按规定进行置换、变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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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处置中小学闲置校舍 按规定进行置换、变卖
2009年02月02日 16:24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置换、变卖,保证教育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对建设年代已久、建筑结构简易、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的闲置校舍,应在今年3月15日前拆除。

  福建省强调,各地对尚未处置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实,分类梳理,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尽快处理。对无法按置换、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置的中小学闲置可用校舍,应交给村委会作为集体财产管理使用,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产划拨手续,调整教育财务账面资产,不再作为学校资产进行登记。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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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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