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五大怪论忽悠政府百姓 房价只能涨不能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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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五大怪论忽悠政府百姓 房价只能涨不能降?
2009年01月23日 09:4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价适度下调,并不会威胁房地产市场化,只会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建设保障性住房,只是弥补市场化所不能解决的缺陷,是补市场化的台,并不等于放弃市场化

  关于商品房市场,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过高的房价应适度下调,政府不应该也不会高位托市;将来商品房市场应该以合理消费为主,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为主,以二手房和租赁房为辅。

  当然,看法比较一致的人中并不包括开发商,也不包括哪些公开托市、甚至以“买房就是爱国”蛊惑人心的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和部分学者。只有部分省市,比如上海、深圳、北京等几个房价涨得离谱的地方政府官员,和绝大多数普通百姓达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

  从人数上、从权力大小上来看,看法一致的人似乎大大超过那些看法并不一致的人,如果这样来预言谁胜谁负,好像很容易就作出结论来,但实际并不那么乐观。因为有异议的人尽管看起来并不强大,但他们的影响力和“理论”实在不可小觑。

  第一,房价,只能涨,不能降,一降下来,楼市就崩盘,经济就崩溃。较远的例子是香港,较近的例子就是美国。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这种说法极具威慑力。要批驳这一观点,看上去很难,因为楼市和经济实际已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但这种观点其实大谬:首先,无论是经济还是楼市,从来没有只涨不跌的,它们总是波浪式上升的,有高潮就会有低潮。退一步,假设房价一路上涨,而且没有风险,但经济从繁荣进入衰退,房价还能保持上涨吗?其次,如果房地产更多地借助金融杠杆,房地产价格就可能虚高,金融安全就可能不保,一旦到达一个临界点,不是房价暴跌,就是金融危机。没有暴涨,哪来暴跌,暴涨暴跌都有可能导致经济崩溃。为了阻止暴涨,政府绞尽脑汁,才稍有成效;为了预防房价暴跌,政府相应的救市政策,已给了房价软着陆一个安全垫。这时侯房价适度回调不仅时机恰好而且风险不大。

  第二,房地产市场化受到威胁。这一说法对以市场化为己任的政府来说,极具挑战性。但我不这么看,因为房价适度下调,并不会威胁房地产市场化,只会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建设保障性住房,只是弥补市场化所不能解决的缺陷,是补市场化的台,并不等于放弃市场化;保障性住房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开发商也不可能去履行这样的政府责任,只有政府来做;政府既有保护市场的责任,也有保护弱势群体的责任。

  第三,房价下跌,很多人会破产,甚至成为“负翁”。这一说法,对那些已经买房的人来说,很有煽动性。什么人会成为“负翁”?首先,对买房自住的人来说,房价涨跌、“资产正负”实际跟他们无关。其次,如果经济形势大好,房价单边下降,也许收入增长可以弥补房价损失。再次,对那些用自己的钱买了很多房的人来说,如果房价经济双双下降,变成“负翁”的概率是50%。因为如果长期持有,按照开发商的说法,房价只涨不落,肯定会报复性反弹,那时只会挣得更多!最有可能变成负翁的人是那些从银行贷款买房用于投资的人,如果他贷了不只一套房,恰巧在房价暴跌前没出手,也没有租金可维持月供,那么就只好去做负翁了。但他并不孤独,至少银行是他的难友,开发商是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负翁。这一说法,恰好提醒我们不要过多地依赖金融杠杆。

  第四,商品房是卖给富人的,房价自然高,不是人人都买得起的。这一辩解,听起来很好,但与事实不符。住房制度改革时,确实也是这么设计的。如果十来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真按这一路子走下来,恐怕,我们至今也不必担心房价过高了。因为,富人毕竟只是少数,让富人们去操心房价高低吧。但现在的问题是,不仅富人要买高价房,穷人也只能买高价房,开发商们既要把高价房卖给穷人,又说穷人不应该买房住,只能租房子。政府要给不是富人的中低收入者和穷人提供不同的住房保障,他们又说,政府管的面太宽了,影响他们卖房了。说白了,他们和政府实际都在争夺中低收入者,说是卖给富人的,眼睛还是盯着中低收入者。

  第五,媒体唱衰楼市,唱衰经济。这说法杀伤力并不大。他们太抬举中国的媒体力量了,其实,他们不过是要找一个“替罪羊”。

  在这些人的嘴里,政府做得总是不对(做对的时候,他们集体沉默),媒体不是误导政府就是跟着政府,只有房价持续上涨,买房人才睡得安稳,老百姓既不应该买商品房,也不应该住城里,更不应该由政府提供保障。果真如此吗?! (陈雪根)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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