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地产救市不应“矫枉过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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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房地产救市不应“矫枉过正”
2009年02月04日 09: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有消息称,重庆市正在拟订执行细则的“购房退个税”政策被国务院紧急叫停,这无疑给地方政府掀起的新一轮救市计划打了一针“镇静剂”。在目前的情况下,多数区域和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泡沫犹存,救市政策不应过度刺激住房消费,尤其是自住型和改善型以外的需求。另外,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不一,救市政策也应“因地制宜”。

  此前,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始酝酿新一轮的救市政策,其中包括冲击力甚大的购房退税政策及购房入户等政策。重庆在这方面走在了各大城市的前列。

  2008年12月,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便在该市的一次市情报告会上公开提及,为稳定房地产市场,重庆市将出台新政策,对购买第一套自住商品房的市民,将返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今年1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17条相关政策,以刺激当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其中便包括“首次(含改善型)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其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这意味着,购房后,每个月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即40%。

  不过,重庆该政策甫一出台,便引来诸多争议。国内有专家认为,购房退个税并不能遏制房市转冷的趋势。此外,每月缴纳个税并有能力在目前价位上买房的群体,实际上是社会的富裕阶层,该政策不能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公正,有“劫贫济富”的嫌疑,并可能加剧贫富差距。

  而具体叫停“购房退个税”政策的原因,有分析认为是由于该操作的“性质无法界定”,在“合法还是不合法”的问题上,相关细节仍需要等待进一步认定。

  更为重要的是,在目前已很宽松的货币环境中,购房退税或更为“重磅”的救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复制,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自我调节和调整,不利于市场的“去泡沫化”与理性回归,也不利于市场真实需求的释放。

  此前,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有明确表示“不允许地方政府越权救市”。近期,国内多个房地产热点城市的官员陆续表态“不托市”。1月中旬,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该市的两会上明确认为房价“不能再涨了”,并且上海未来没有拯救房市的打算。而在此前,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也纷纷表示过类似态度。

  显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敏感期内,热点城市的救市态度依然较为谨慎。在刺激楼市消费,拉动地方内需的同时,也要防止“矫枉过正”。因房价过高、购买力弱而造成库存高企、市场需求低迷的城市,政府应通过合理引导开发商适应市场形势加快销售,同时提高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供应的方式,带动房地产业走出低谷,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救市”来为高房价“埋单”。(林喆)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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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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