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自今年9月份以来连续5次降低利率,利率下调意味着房贷一族明年能减轻不少经济压力,累计216个基点的降息将大大减轻房贷成本。贷款者可及时向银行索要个人贷款还款计划表,调整自己的还款计划。
太原市民李先生2006年贷款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特意将月还款额限定在1500元左右,现在他的月还款额已从两年前的1527元上升到1552元。今年央行连续5次下调贷款利率后,他的月还款额不仅会回落,而且将比最初的还款额还低。
多家银行个人信贷部人士表示,在2009年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了能享受到利率调整后的大优惠外,还有望享受到利率优惠最低下限翻倍扩大的优惠。如购房者在2009年1月份以后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若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5年期及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5.94%,优惠30%后的利率下限为4.16%,那么月还款额为1495.46元,比累计降息前的月供减少了263.29元。
调整周期可以变更
当大多数房贷借款人为2009年1月份月供减少而满怀期待时,已经有部分房贷借款人提前享受到了降息带来的实惠。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个人信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生银行规定利率的调整周期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不少房贷借款人在签订房贷合同时都选择了按月和按季调整,因而不必等到2009年1月份就已经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月供已经相应减少。
早在2005年,多家商业银行就在其个人按揭贷款服务中推出了多种利率调整方式,以供房贷客户选择,客户申请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可以实行“次年1月1日”调整;也可以实行“按月”调整,即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抑或是“按日”调整,即合同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
房贷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房贷利率调整方式,据记者了解,省城多数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但具体细则不尽相同。在当前利率进入下降通道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专家提醒,若客户选择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可以根据自身对未来贷款利率调整变动趋势的判断,巧妙选择利率调整方式,与银行约定利率调整方式为“次年1月1日”调整、“按月”调整甚至“按日”调整。(记者 郝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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