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7: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并通报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民法典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典型案例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法院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孙某燕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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