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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介绍草案6方面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介绍草案6方面主要内容

2020年06月20日 1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20日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20日公布。根据说明,中央人民政府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1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此说明。

  草案说明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有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附则;共66条。

  在介绍法律草案主要内容时,草案说明称,草案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

  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

  草案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草案还明确规定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处罚。草案第三章“罪行和处罚”分6节,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他处罚规定以及效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区分不同情形,分别规定四类犯罪行为的刑罚。

  草案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

  草案指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草案在附则中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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