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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刘兆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2020年06月20日 23:3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6月20日电 (记者 张晓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20日公布。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当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指出,草案说明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原则精神,一方面表明中央信任及尊重香港特区的制度和传统,另一方面也确保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得到保障。

  对于草案说明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刘兆佳认为,此举将对发生在香港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但相信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仅会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香港特区在多数情况下可以自行处理大部分案件。

  刘兆佳认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是中央希望强化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而此项能力从前并非是香港特区的强项。

  另外,草案说明还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对此,刘兆佳认为,上述做法既兼顾了中央要确保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在香港获得有效执行,又保证了大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由香港特区自行处理。

  他表示,由特区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处理案件,可以确保被指定法官明确了解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中央希望尊重香港普通法传统。

  刘兆佳说,近一年来香港发生的一些事件,已明显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在香港特区始终没有完成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现出中央解决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方面突出问题的强烈决心。(完)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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