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事件调查报告公布 证监会倡设超级监管机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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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曼事件调查报告公布 证监会倡设超级监管机构
2009年01月09日 09: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雷曼事件令社会关注特区政府应否加强市场监管。(图片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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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金管局及证监会就雷曼事件提交的报告8日公开,其中证监会就加强市场规管提出三个方案,包括仿效英国成立俗称“超级监管机构”的统一监管机构;金管局则建议成立金融调解机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并派出“卧底”专员假扮成客户,监察不良销售情况。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部分建议可于短期内落实,至于涉及修改法例的建议将会尽快咨询公众。

  雷曼事件令社会关注特区政府应否加强市场监管,金管局和证监会上月31日分别向特区政府提交调查报告,部分内容8日公开,但由于部分内容或会影响调查及执法工作,需要暂时保密。虽然8日公开的内容中,没有提及中介人和银行在事件中的责任问题,但两个机构就事件的检讨提出了数十项建议。

  证监会在报告中建议特区政府检讨现行的监管架构,以适应香港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由于银行、经纪及保险公司等有不同角色,但因现时的金融产品不断融合,不同行业销售渠道不同,并接受不同机构监管。它建议特区政府考虑三个方案,首个方案是仿效英国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第二是将系统风险与产品销售披露的监管分开;第三是修改现时监管结构,以符合市场情况和所汲取的教训。

  在佣金方面,证监会要求中介人在出售产品时,要披露佣金数量,并要设立“冷静期”,让客户考虑所作投资。另外,证监会称,特区政府应考虑设立如申诉专员的机构,以调解投资者的投诉,并成立投资者教育委员会,加强投资教育。证监会同时要求特区政府重新检讨银行结构组织,避免银行利用存款途径销售投资产品。

  金管局提出了19项建议,包括成立投资者投诉调解机制。金管局在报告中表示,倾向保留披露为本的监管制度,让投资者有更多选择,以符合国际标准。鉴于多国已成立专责处理投资投诉的组织,因此金管局建议成立有关的金融调解机制。

  在杜绝违规销售方面,金管局拟派出“卧底”专员假扮成客户,监察市场是否有不良销售;并建议简化金融产品的销售说明书,提出主要内容声明,不能有逾三张纸的内容,令投资者明白所购买的产品;同时建议在投资产品说明书加入警告字句,例如“此结构产品包含衍生工具,如你不完全明白及接受所承担的风险,切勿投资”等。此外,金管局建议限制以礼物作为销售工具,并应检讨现时个人配售的做法。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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