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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套路贷” 防止“堰塞湖”——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刑事审判工作

严打“套路贷” 防止“堰塞湖”——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刑事审判工作

2019年10月25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电 严打“套路贷” 防止“堰塞湖”——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刑事审判工作

  中新社记者 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表示,要严打“套路贷”犯罪,防止案件积压出现“堰塞湖”,对司法不公“零容忍”。

  严打“套路贷”等犯罪案件

  报告指出,当前刑事审判风险压力明显增大。其中,电信网络、金融证券、“套路贷”诈骗等犯罪案件,在调查取证、专业鉴定、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谈到,实践中存在“套路贷”刑事民事交叉案件处理难的问题。比如,有的案件因难以被认定存在“套路贷”犯罪,只能被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绍史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金融等新型类型的犯罪不断增加,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加大惩治力度。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郭军注意到,一些法院审理案件的网络直播观看量已达到数百万次,他建议对涉众型重大犯罪案件宣判时尽可能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起到教育社会公众的作用。

  防止案件积压成“堰塞湖”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不少与会人员认为,各地法院依法审判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在调研中有不少法院反映,黑恶犯罪呈现出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逃避打击‘伪善化’等新特点。”李钺锋说,有的案件因取证不到位,影响涉黑涉恶性质认定。他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证据标准和法律政策,统一裁判尺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苏军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有大量“扫黑除恶”案件积压在法院系统,下一步需要加强引导,比如组成专职队伍来完成审判重任,避免案件出现“堰塞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锐建议,进一步依法审理好涉黑涉恶及关系网、保护伞等案件,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通过法院依法审判严惩涉黑涉恶刑事犯罪,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

  对待司法不公要“零容忍”

  报告里提到“队伍中还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正、司法不规范等现象,甚至出现有的法官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腐败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建国对此指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必须要对此“零容忍”。

  针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说,人民法院应把防范、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始终作为刑事审判的基础性工作。“冤错案件的产生,原因在于制度机制的设计及机制的有效性。”他建议,通过提高律师辩护比例、证人出庭率以及非法证据排除比、当庭宣判率和二审开庭率等方式,最大幅度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说,当前还没有形成错案追究责任制,建议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以后,加强对已经掌握独任审判权的法官或者是承办案件的法官和审判长的管理。此外,调研中还发现存在类案不同判、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比如醉驾入刑的判案标准五花八门,建议出台司法解释进行统一规范。(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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