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让反家暴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

让反家暴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

2019年11月28日 14:50 来源:工人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让反家暴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

  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网红美妆博主宇芽控诉被家暴事件颇受舆论关注,重庆妇联发声:正在核实,将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如宇芽微博内容属实,其男友行为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各级妇联组织反映,以及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前家暴现状令人堪忧,家暴引发的恶性案件屡被媒体曝光。家暴问题早已不是“家丑不可外扬”的隐私性问题,而成为亟待关注和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需要进行社会治理。

  家暴通常指的是发生在私人生活或家庭内部,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所犯的虐待行为,包括多种不同的虐待形式:人身虐待、情感虐待和精神虐待等。较为常见、发生率较高的是夫妻间的暴力,受害者大多数是妇女。中国妇联新闻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25%存在家庭暴力,中国每年有15.7万名女性自杀,其中60%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

  家暴是婚姻家庭不能承受之“重”。现实生活中,家暴往往不会以杀人或自杀等极端的方式收场,而是在容忍、克制、妥协等尴尬状态下成为“永不落幕的悲剧”。遏制家庭暴力的确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作,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需要教育、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据调查,在施暴者中,有个性缺陷、精神障碍和心理变态的。因此,要消除暴力首先要对这些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矫治。根据我国特点,可以辅助性地开展一些有关家庭矛盾调处的方法、方式的咨询、指导工作。

  允许、引导执法和司法机构对严重家暴事件适度干预及介入。实践证明,法律的刚性权威对家暴现象具有有效的威慑效应,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暴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应当使执法人员明确对于家暴的意识和责任。尤其是基层公安派出所或司法所处于处理家暴事件的第一线,应向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与此同时,作为司法机关应当重视对于家暴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应该联手形成一个反对家暴的网络,向社会公众发出强有力的信息:家暴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人担心,如果公安检察机关对家暴进行干预,将使警力发生困难因而顾此失彼。加拿大的司法实践表明,这种有效的干预将大大减少其发生率。如果现场拘留施暴者并对其提起公诉,使受害人再次遭其殴打的概率减少了一半。如果不对施暴者提起公诉,受害人往往会再次受到暴力威胁或殴打。

  要充分发挥社会有关民间组织在预防和制止家暴方面的特殊作用。社区是家暴的主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的第一道防线,因此要加强社区防范和化解矛盾的作用。长期处于家暴下的妇女,其人格和自信心往往受到极大伤害,表现出敏感、脆弱、孤僻、自我封闭的特点。如果不能得到社会的援助,则很难摆脱施暴者对其精神和行为的控制。而设立家暴避难所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它能够帮助受害者暂时脱离暴力环境,并获得生活和心理上的安慰及支持。民间组织在预防及制止家暴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可以发挥国家力量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

  进一步加大反家暴法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并施行,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有了专门的法律撑腰。遗憾的是,迄今知晓这部反家暴法的公众并不多,不少公众对反家暴法的内容不太了解,对发生家暴后如何运用反家暴法维权也不太了解。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反家暴法的宣传普法力度,让这部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法律真正家喻户晓。同时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等部门做好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反家暴法的内容,拓展和深化反家暴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让反家暴的法网编织得更为细密。

  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不止殴打、谩骂,精神恐吓等冷暴力也屡见不鲜。为此,有必要将家庭暴力的范围扩展到精神暴力,全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此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现象比较常见,离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也不少见。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具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家庭暴力同样适用反家暴法。

  充分利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反家暴的司法利器。反家暴法的一大亮点就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法律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可以有效隔离现实危险。

  要让反家暴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为铲除家庭暴力这个侵蚀和谐社会肌体的“毒瘤”提供管用的法律利器。

  刘武俊

【编辑:丁宝秀】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