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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依法对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2人决定逮捕

最高检依法对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2人决定逮捕

2020年01月08日 12:2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最高检依法分别对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决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决定逮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正永作出逮捕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

  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4日通报称,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其行为严重污染破坏了陕西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4日通报,陈国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贪欲膨胀,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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