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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山东: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2020年01月10日 20:06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济南1月10日电(记者贾云鹏、张志龙)记者从山东省政府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水利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考核,解决“缺人员、缺设施、缺经费”等突出问题,扭转“重建轻管”局面。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刘鲁生介绍,山东省现有注册登记的各类水库6150座,其中小型水库5897座,占水库总量的95.8%,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多重功能。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丘陵地带和鲁中山区,建设标准低,病险隐患多,存在“缺人员、缺设施、缺经费”等短板,给工程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在资金投入保障方面,意见要求提高小型水库年度补助经费标准,专款用于维修养护。同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管理房、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管理设施所需资金,要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解决。

  意见提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考核,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乡镇水利站作为水库管护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承担水库管护主体责任。

  意见明确,要将小型水库管护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管理,吸引社会资本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水库维修养护,根除水库“脏乱差”,打造“美丽景观水库、生态宜居家园”。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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