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最高法决定对广西钦州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最高法决定对广西钦州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2020年05月10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最高法决定对广西钦州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发布消息称,最高法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2018年10月,广西钦州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在回家途中,被时年29岁的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经鉴定,小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此事引发了各界关注。小燕家属表示对于二审判决“坚决不服”。也有律师表示,自首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非“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本案杨光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适合改判减刑。(完)

【编辑:周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