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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守护福州“高颜值”

“生态司法”守护福州“高颜值”

2020年06月04日 1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生态司法”守护福州“高颜值”
    图为福州法院干警现场调查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资料图) 福州中院 供图

  中新网福州6月4日电 (林玲 沈珺莹)4日,在第四十九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福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2019.1-2020.5)》,对外通报了2019年以来福州法院生态司法审判和保护的概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林玲 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林玲 摄

  福州地处福建东部,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同时拥有山地、海域、林田、江河、湿地等多种生态体系。

图为福州市台江法院设立福建首个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资料图) 福州中院 供图 摄
图为福州市台江法院设立福建首个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资料图) 福州中院 供图

  近年来,福州的森林覆盖率、环境空气质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持续向好,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等招牌接踵而至。

图为“‘海丝蓝屏’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在行动”启动仪式。(资料图) 福州中院 供图 摄
图为“‘海丝蓝屏’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在行动”启动仪式。(资料图) 福州中院 供图

  “发挥司法力量,守护福州‘高颜值’,全市法院重任在肩,使命在身。”福州中院副院长刘伟光表示,2019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52件,审结331件,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总体态势平稳,环境资源保护状况形势向好。

  据介绍,福州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犯罪和高发多发性犯罪,先后开展“忠诚保平安利剑除黑恶”“打击闽江流域采砂犯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行动,彻查、惩治疫情防控期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环境资源犯罪。

  同时,在生态修复机制方面,福州法院逐步建立起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公益修复等“5+”修复模式,实现了从“事后惩治”到“事前预防”、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生态”、从“局部保护”到“全面覆盖”的“三个转变”。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共发出“补植令”“抚育令”等令状39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913.3亩,责令涉水刑事被告人在闽江流域、大樟溪等“增殖放流”鱼类13万尾、贝类8000斤。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力量,找准生态司法与福州区域特色最紧密的结合点,福州法院秉承“生态司法+”的理念,开展多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开展“生态司法+古树名木保护”中,福州全市5000余棵古树名木挂上了“敬告宣传牌”,1519棵古树名木投保了“财产损失险”和“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永泰一株501年树龄、一级保护的香樟古树因此获得理赔和修复。

  在开展“生态司法+海洋环境保护”中,福州市8个渔村设立了“海丝蓝屏”生态保护宣传基地,1500余艘渔船增挂“海丝蓝屏”生态保护公约牌,巡逻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保护区域日益拓宽,海洋环境司法保护蓝色屏障正逐步成型。

  在开“生态司法+古厝文化保护”中,福州法院在台江、闽侯、永泰等地先后设立了“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生态司法宣教基地”,为“古厝保护”注入更具形象的司法力量,通过司法手段推进福州市古厝保护和文化传承。

  在开展“生态司法+江河湿地保护”中,福州法院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和壁垒,联合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闽东北地区五个地市法院开展“闽江、敖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通过司法手段推动闽江、敖江保护以及闽江、敖江全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刘伟光表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久久为功,更需要众志成城。福州法院将以更强的担当精神做好生态安全的守护者、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捍卫者、环境公共利益的保障者和生态文明事业的建设者,为全力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完)

【编辑: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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