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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内蒙古段33处险工段均已抢护完成 达到原有防洪标准

黄河内蒙古段33处险工段均已抢护完成 达到原有防洪标准

2020年07月21日 2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黄河内蒙古段33处险工段均已抢护完成达到原有防洪标准
    图为防汛工作情况通报座谈会现场。 李爱平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7月21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1日召开防汛工作情况通报座谈会通报,入汛以来,黄河流域上游出现两次编号洪水。截至目前,黄河内蒙古段33处险工段均已抢护完成,达到了原有防洪标准,黄河大堤没有受到影响。

  官方资料显示,截至目前,黄河流域上游共出现两次编号洪水,6月19日8时12分上游唐乃亥水文站流量达到2500立方米每秒,形成黄河2020年第1号洪水,7月20日20时42分,上游兰州水文站流量达到3000立方米每秒,形成黄河第2号洪水。

  内蒙古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负责人包松林介绍说,黄河1号洪水期间,内蒙古33处险工段受到冲淘,经过地方全力抢护,目前均已抢护完成。

  据介绍,入汛以来,内蒙古磴口县南套子险工段,从7月8日发现险情,经过全力抢护,到7月15日已全部抢护完成,达到了原有防洪标准,黄河大堤没有受到影响,经中国水利部专家组论证属于一般险情。

  在包松林看来,黄河流域防汛虽有压力,但通过多年防洪体系建设,堤防标准提高,监测预警系统比较完备,上下游水库联合调度,防洪体系基本形成,防洪标准达到30年至50年一遇,基本处于“可知、可防、可控”的状态。

  包松林通报说,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数据汇集平台统计,截至7月20日,内蒙古洪涝灾害共造成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在内的6个旗县、15个乡镇1.24万人受灾,死亡人数4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988万元。(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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